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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对电力影响几何

短期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反而会增加发电企业现金流压力

  11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笔者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火电企业而言,长远看是有利的,但短期内反而会增加现金流压力。

  

  这是因为,增值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增值部分征税。而目前大多数火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一部分企业已经没有边际利润,企业生产经营增值为负数。虽然政策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但增值为零,也就无需交纳增值税了。所以从短期看,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会改善已无边际利润企业的经营业绩。而对于保本微利的火电企业来说,生产经营增值部分很小,企业交纳的增值税额也很小。同时,由于火电企业亏损,新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明显减少,固定资产投入少抵扣的额度也就小。

  

  短期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反而会增加发电企业现金流压力的情况应该引起重视。根据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相关政策,矿产资源的增值税率调整为17%,这意味着占火力发电成本70%左右的电煤的进项抵扣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但目前,由于大多数火电企业处于亏损,增值税出现倒挂现象,税务部门并不会进行退税,因此在经营亏损状态下,电煤增值税率提高将使火电企业现金流压力进一步加大。

  

  从长远看,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火电企业还是有利的。企业虽然目前亏损,但不可能永远亏损,企业生产经营只要有增值部分,就可直接减少增值税支出。增值税转型改革使火电企业在盈利状态下直接降低增值税附加税的税基,增加了企业利润。随着节能减排的继续推进,火电企业机组技术改造等支出较大,企业盈利后,能够降低相应的资金支出,对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增加利润还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