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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十年:垄断行业企业重组

  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国务院国资委在2003年前后确立了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并加大对中央企业的监管与重组力度。通过种种措施,中央企业从2003年初的196家减至年底的185家。与此同时,国资委以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各地进一步打破单个企业、行业和区域调整重组的局限,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这使得我国在2003年成为亚洲第二大并购活跃国家。

  

  2003年,众多改革相对滞后的大型国有地方企业、中央企业先后加快了自身的市场化改革步伐。电力、电信、民航、石油、石化等垄断性行业的企业先后深化完成了改革与重组工作。

  

  电信行业在1999年分拆的基础上,2002年重新组建了中国电信集团(下辖南方21省市)、中国网通集团(下辖北方10省市)。在2003年,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得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电信集团和中国网通集团完成了资产重组和网络资源划分,签署了互联互通等协作协议,促进了业务相互渗透和公平竞争,电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按照国务院部署,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收购了原吉通公司的股权,内部网络融合与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改革成为电信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全年新增电话用户1.12亿户,到2003年底全国电话用户达到5.32亿户。

  

  民航业通过联合重组,形成了三大航空集团公司和3家民航服务保障企业集团―――国航、东航、南航以及航油、航信、航材―――脱离了与民航总局的隶属关系。民航总局直接管理及民航与地方联合管理的机场共93个,其中58个机场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局被撤销,新设立7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两级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运行。2003年,民航业还研究制定了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建立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有限浮动的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厂网分开”的原则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和4家电力辅业集团公司正式挂牌运营。组建了负责电力企业及电力市场监管的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探索新型电力市场模式、交易方式和竞价方式的改革试点在东北地区展开。5家区域电网公司挂牌成立,省级电力公司改组启动。电价改革方案出台并完成了厂网价格分离工作。电力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得到加强。

  

  对黄金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组建了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初步进展。继续推进主辅分离,部属4个设计院、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相继与铁道部“脱钩”。集装箱运输、特货运输和行包快递3个专业运输公司成立。

  

  邮政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邮政储蓄在中央银行的转存款完成新老划断,邮政储蓄资金开始自主运用,为加快邮政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邮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初步形成。

  

  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各地放宽市场准入,城市公用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日趋活跃。全国最大的中外合资水务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湖北省十堰市率先放开公交市场,温州市一民营企业获得18年特许经营权。城镇供热体制的商品化、货币化改革试点在部分地区展开。

  

  除此之外,2003年以来,中央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革,长江电力、中航科工、南航股份、中外运股份等中央企业控股公司先后在境内外上市。其中长江电力境内网上配售超额认购69.7倍,中航科工国际配售超额认购13.5倍。通过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到境内外上市,中央企业不仅筹集了大量发展资金,而且实现了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也是在这一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开始实施。数据显示,2003年,东北三省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分别达到167万人、118万人和150万人。三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四项合计,资金缺口100亿元。东北三省现有承担社会职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1424户,企业每年办社会费用支持19..7亿元。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振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依靠市场机制、以改革开放促调整和改造。至此,占老工业基地经济主体的国有经济的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全面有序展开。